我将在最近把《资本论》法文版的最後几册寄给您。排印工作因法国政府禁止而耽搁了很久.在本星期内或下星期初本书可以印完。前六册您收到了没有?请把哈恩伯特.贝克尔的地址告诉我,我也要给他寄最後几册去。
《人民国家报》出版社有一种特别的习气。例如到现在为止连一本新版的《科伦共产党人案件》也没有给我寄来。
致衷心的问候。
您的卡尔.马克思
写於1875年5月5日
载於1890-1891年《新时代》杂志第1卷第18期原文是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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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德国工人党纲领的几点意见
一
1.”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泉源,而因为有益的劳动只有在社会里和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所以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力属於社会一切成员。”
本段第一部份∶”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泉源。”
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泉源。自然界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本来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泉源,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的表现,及人的劳动力的表现。上面那句话在一切儿童识字课本里都可以找到,但是这句话只是在它包含著劳动具备了相应的对象和资料的这层意思的时候才是正确的。然而,一个社会主义的纲领不应当容许这种资产阶级的说法,对那些唯一使用这种说法具有意义的条件避而不谈。只有一个人事先就以所有者的身份对待自然界这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泉源,把自然界当作隶属於他的东西来处置,他的劳动才成为使用价值的泉源,因而也成为财富的泉源。资产者有很充份的理由给劳动者加上一种超自然的创造力,因为正是从劳动所受的自然制约性中才产生如下的情况∶一个除自己的劳动力外没有任何其它财产的人,在任何的社会和文化的状态中,都不得不为占有劳动的物质条件的他人做奴隶。他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许才能劳动,因而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许才能生存。
但是不管这句话缺点如何,我们且把它放在一旁,不去管它。那末结论应当怎样呢?显然应当是∶”既然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社会中的一个人要不占有劳动的产品就不能占有财富。因此,如果他自己不劳动,他就是靠别人的劳动生活,而且他自己的文化也是靠别人的劳动而获得的。”
可是并没有这样做,反而借助於”而因为”这种暧昧的字眼添上第二句话,以便从第二句中,而不是从第一句中作出结论来。
本段第二部份∶”有益的劳动只有在社会里和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
根据第一句话,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就是说,任何一个社会都不能离开劳动。相反地,我们现在却看到,任何一种”有益的”劳动都不能离开社会。
那末也同样可以说,只有在社会里,无益的,甚至有损公益的劳动才能成为一个职业部门。只有在社会里才可以游手好闲,如此等等-一句话,可以抄袭卢梭的全部著作了。
而什麽是”有益的”劳动呢?只不过是能产生预期效果的劳动。一个蒙昧人(而人在他已不在是猿类以後就是蒙昧人)用石头击毙野兽,采集果实等等,就是进行”有益的”劳动。
第三,结论∶”而因为有益的劳动只有在社会里和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所以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於社会一切成员。”
多妙的结论!既然有益的劳动只有在社会里和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所以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於社会一切成员。
事实上,这个论点在一切时代都被当时的社会制度的捍卫者所承认。首先要满足政府方面以及依附於它的各个方面的要求,因为政府是维持社会秩序的社会机关;其次是要满足各种私有财产方面的要求,因为各种私有财产是社会的基础,如此等等。你们看,这些空洞的词句是怎麽撰弄都可以的。
本段第一和第二两个部份只有像下面这样说才能有些合乎情理的联系∶
”劳动只有作为社会的劳动”,或者换个说法,”只有在社会里和通过社会”,”才能成为财富和文化的源泉。”
这个论点无可争辩地是正确的,因为孤立的劳动(假定它的物质条件是具备的)虽能创造使用价值,但它既不能创造财富,也不能创造文化。
但另一个论点也是同样无可争辩的∶
”随著劳动的社会性的发展,以及由此而来的劳动之成为财富和文化的源泉,劳动者方面的贫穷和愚昧,非劳动者方面的财富和文化也发展起来。”
这是到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