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同志会问,没有设党组的单位,能否赋予机关党支部更大的职能,使其成为政治核心呢?(如建设局、经贸局、财政局等)。我认为,即使在没有党组设置的单位,赋予机关党支部更大的职能也是不现实的。因为,在这些单位虽然没有党组,但都有局务会、部务会之类的集体领导班子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如果赋予其中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地位,同样会造成重叠。
至于主要领导是非党员的单位,其中的政治核心不是党支部,又是谁呢?这样的单位虽然少之又少,但确实是个值得正视的现实。对这一问题,我目前还没有找到有关文件依据。但是,我个人认为在党章和有关规定尚未明确的情况下,也不宜提其中的党支部是政治核心。因为,虽然这些单位的主要领导不是党员,但其上级有党组,党组才是领导核心,支部在其中可以通过发动和依靠党员发挥先进性来引导单位的政治方向,在上级党组的领导下,也同样可以起到监督服务作用。这个认识对不对,大家可以讨论。
还
有的同志可能会说:部门党组是系统的大核心,机关党支部是本机关的小核心。对吗?我认为,在一个单位明确几个核心是不合适的,也有悖于中央提出的党组织应成为本单位政治核心的初衷。即使是企业,党章规定起领导作用的党组织,其下属的党组织也不一定起领导作用。主要原因就是这是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只宜有一个核心,其下属的党组织主要是贯彻执行企业党委的指示。这个思路对我们认识大核心小核心的问题有启示作用。
总之,作为机关基层党组织应该坚持党章和其他规章已有的规定,在部门党组或集体领导班子的指导下,成为一个发挥协助、保证、监督作用的战斗堡垒。
二、增强机关党建活力的基本途径
机关党建之所以是关键,是因为机关单位的重要,因为机关单位担负着全区组织、服务、执法,以及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任务,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中间枢纽。然而,机关党支部不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因而缺少政治核心所具备的权威,同时,又要完成肩负的任务。这个看似责权不一致的状况,是机关党务工作者普遍困惑并感到工作难做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机关党建又具有间接性、服务性、先进性的特点。间接性,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不是那么直接;服务性,总支、支部工作要为完成机关部门业务任务服务;先进性,机关党建要走在全区的前头,以此带动影响农村、社区、国企、学校、非公党建。这些情况归纳成一个字,就是“难”!怎么办?我认为,重要的是,我们机关党务工作者,要有与其它党组织不同的认识方式、工作方法和途径。机关党建工作内容林林总总,包罗万象,针对我区机关实际,我择要几点,抛砖引玉谈几点个人看法。
第一,必须完整地理解机关党的工作。企业党的工作是企业基层党组织的任务,农村党的工作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任务,但机关党的工作就不能仅仅看作是机关党支部的任务。衡量和开展机关党的工作必须把部门党组、局(部)领导班子对机关党组织的指导作用包括进去。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必须看成一个有机整体,才符合机关的实际情况。现在,机关多数单位的党支部书记由单位主要领导或者副职兼任,这无疑是正确的,但个别行政领导想“撂挑子”或者不过问支部工作的倾向应引起重视。因为,许多单位和部门都没有设立党组,党的工作力量本身就已经受到了影响,如果主要领导还不想当书记,开展支部工作会更加困难。
另一方面,党务干部中也有的同志认为单位有党组,有局(部)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机关党组织无关紧要;也有的认为“婆婆”多了,作用不好发挥。这些都是因为没有完整地认识机关党的工作所致,党组、局(部)领导班子的指导作用和机关党支部的工作任务各有规定,缺一不可,不能片面地强调哪一个方面。把两者统一起来认识,才能适应机关党建的特殊情况。
第二,机关党组织要在“用好党”上下功夫。机关党支部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因此,往往容易使工作仅仅局限于党务。有的机关党的工作就只是抓抓学习,过过生活,收收党费和发展党员,还有个倾向,就是组织生活“娱乐化”、“联谊化”。这样的党组织当然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必须明白,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好党,治好党,是为了用好党,否则就没有意义。
中央明确规定的机关党组织的职责,除了自身建设以外,还有大量的协助配合工作。因此,必须紧紧围绕单位的中心任务去开展各项党建工作,真正想中心所想,急中心所急,主动为党组和行政领导分忧解难,这样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作为单位行政领导,也要善于运用组织力量推动工作,绝不能事事以行政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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