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节日演讲稿爱国纪念日演讲稿工作学习演讲稿和谐社会演讲稿青春励志演讲稿训练锻炼演讲稿致辞主持演讲稿指导
您现在的位置: 演讲稿范文大全 >> 工作学习演讲稿 >> 领导演讲稿 >> 正文

○  浅析国家赔偿在道路运输管理中的体现经济工作  ○

解。二是个人过错发生在执行公务中,通常因工作人员的某种缺陷、一时冲动和疏忽大意而产生,称之为与行使职务有“主观上的脱离。”如执行公务时公报私仇、蛮横无理甚至付诸武力。〔8〕而主观脱离性过错又有两种:一种是工作人员有个人目的,在行使职务中谋取个人利益,或由于个人恩怨打击报复;另一种是工作人员行为的性质已不属于应有的范围,如道路运输管理机关稽查人员执行公务时,粗暴殴打他人等。在美国、新西兰,对于工作人员的殴打,诽谤,恶意引起的侵权行为,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而由公务员个人承担。〔9〕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负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是特定情形下,道路运输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共同承担赔偿义务的赔偿方式。发生连带责任的情形有二种:
        1、道路运输管理机关过错与工作人员过错难以区分,为了便于受害人获得赔偿,法律一般规定可以向道路运输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个人任何一方请求赔偿;
        2、某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如我国台湾省的规定。只要道路运输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中的侵权行为出于故意,被害人有权既向道路运输管理机关请求赔偿,也可以向道路运输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请求赔偿.
       连带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通常是允许受害人向侵权行为人工作人员或其所属的机关任何一方提出赔偿请求。在法国,提出这种赔偿请求必须以请求对象为标准区分请求的机关。如果是以职务过错为由,可以向行政法院起诉,要求国家赔偿损失;如果以工作人员个人过错为由,则向普通司法法院提出,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当然,法国对公务过错与个人过错的合并责任经历了一个由不承认到承认,由窄到宽的过程,开始时并不承认合并过错责任的存在,而认为,行政责任与个人责任不能合并。后来为了更充分地保护受害人利益,最高行政法院放弃了原来的主张,通过昂盖案和勃蒙尼耶案的判决,确认了合并过错与合并责任的存在。认为受损害公民既有权起诉有过错的公务人员,又有权起诉行政机关,任何法院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被害人的起诉权,也不能借口被害人行使了其中一次起诉权而不受理另一次起诉。〔10〕1949年后,合并责任有了新发展,即行政法院对“与公务有一定联系”作了扩大解释,主张损害虽发生于公务之外,但它是因公务赋予的工作造成的,国家就不得推卸其赔偿责任。只要个人过错“未丧失与公务的所有联系”,合并责任就自动产生。
      (三)、道路运输管理机关责任
        1、道路运输管理机关单独承担赔偿责任又可以分为两类:
      (1)、一类是受害人只能向道路运输管理机关请求赔偿,不得向道路运输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请求赔偿。道路运输管理机关对受害人赔偿之后,也不再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这类赔偿发生在无过错或只有公务过错而无个人过错或轻微过错时;
   &n
   bsp;  (2)、另一类是道路运输管理机关赔偿受害人之后,还可要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支付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这类赔偿则发生在工作人员个人有一定过错情形下。
        2、道路运输管理机关单独负赔偿之责的另一种情形是即使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有故意或过失,但受害人就其所受损害,只能向道路运输管理机关请求赔偿,不得直接向工作人员请求赔偿。如德国基本法第34条规定的国家赔偿责任,日本、美国的刑事补偿责任,就属于这一类。瑞士联邦政府对受害人负直接赔偿责任,而国家公务员不负赔偿责任,如公务员的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存在联邦政府可追偿。〔11〕
       五、应注意的问题。
       道路运输管理机关要正确把握违法的概念,区分违法行为和合法行为。这里的“法”即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例如:运政执法人员在处理道路运输营运人员违法从事道路运输营运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当然属于违法行政行为。我们知道,确认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的权限在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相关文章
栏目导航
首页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6 演讲稿范文大全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