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素质教育
“实施素质教育”已写进《义务教育法》,无论是从依法施教,从顺应教育发展规律,还是从坚守教育工作者的智慧和良知出发,实施素质教育都是我们坚定不移的抉择。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是在条件缺失的境遇下实施素质教育,是在高考评价制度改革、社会用人机制改革以及传统的人才观念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突破的情况下实施素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不能一讲现实就忘了方向,也不能一提方向就忘了现实。必须坚持理想,面对现实,坚实地走好脚下的每一步路。
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用考试配置教育资源和人的社会地位的制度还会延续,高考作为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李源潮语)还将长期存在。有考试就必然有应试,我们不能回避。我们的现实选择就是:既要坚持素质教育,又要追求升学率,在素质教育的框架下应对考试升学,以符合教育规律和成长规律的科学的合理的方式帮助学生获得更多更好的升学机会、就业机会。
不能回避考试升学,又要全面发展,还要减轻负担,素质教育怎么实施?
第一,要分类指导,科学减负。
一是分类指导。不同学段的素质教育要求不同。义务教育阶段的素质教育要求为,重在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文化知识、学习能力和良好的行为习惯。高中阶段包括普高和职高,普通高中是义务教育的延续,但同时又承担着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人才的职责,追求为高校输送更多更好的人才,符合普通高中本来的规定性,因此,追求升学率要理直气壮,不要羞羞答答;职业、技工学校以就业为导向,着力于培养胜任工作所必须的职业道德、文化知识、就业技能、创业本领。这些各有侧重的培养目标,都是素质教育的体现。
二是科学减负。长期以来,学生的课业负担、心理负担确实较重,一定程度使学生的身心深受其累,扭曲了教育的目的,因此,采取切实措施减轻学生的负担是必要的。但是,“减负”所要减去的是过重的、不合理的负担,不是什么负担都没有。学习本身是一项艰苦的活动,任何人要想在某个方面取得成功,都必须付出辛勤的汗水。这一点我们必须告诉学生。不能让学生误认为学习是一件轻松自在、唾手可得的事。“减负”不能只在数量上做文章。减轻书包重量,控制作业总量,降低考试频率,缩短课堂教学时间和学生在校活动时间,增加课外活动时间等,这些“减负”措施固然是必要的,但不是“减负”的全部,只是“治标”,不是“治本”。不同的学生对课业负担的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学习习惯良好、兴趣盎然的学生,会把学习视为快乐的事;学习习惯较差、兴味索然的学生,则可能把学习视为苦不堪言的折磨。“减负”的真谛应该是在有限的时间内让学生获得更有价值的发展;“减负”的真功夫应该体现在不加重学生负担的前提下,为学生提供更有价值的服务。“减负”不能仅仅着眼于“数量”的调控,更应该着眼于“质量”的提高。讲“减负”,不讲勤奋刻苦;讲素质教育,不讲质量,不讲升学,都是十分危险的倾向。
落实“科学减负”的关键在教师。教师能否真正做到“用智慧点燃智慧”,既取决于自身的学识,也取决于他的引导艺术。低素质的教师认为“减负”就是减少教师本人的工作量和学生的课业量;高素质的教师则会帮助学生拓展更有意义的发展空间。低素质的教师可能使学生视上课为畏途,高素质的教师则可能使学生上课如坐春风。学生要“减负”,教师则应“增压”——增加信息量,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增强责任心和爱心。没有教师的“增压”,学生的“减负”极可能付出沉重的代价。
第二,要破“教书育人”立“育人教书”。
教书育人的口号,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在很多情况下,变成教书是实的,育人是虚的;教书是硬任务,育人是附带的。所以,我们提出“育人教书”的理念,就是强调育人的重要性。育人是目的,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第一位的,教书是为育人服务的。目的与手段关系颠倒,就是本末倒置!人的道德水准、意志品质、审美情趣、抗挫折能力等对人的发展有着现实的和长远的影响。实践表明,育人工作做好了,教书的质量也能随之获得更大的提高。我坚决反对分快慢班。为什么?大家都是校长,都学过心理学,都知道“罗森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