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高技术支撑能力。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加快“智能食药监”信息化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追溯平台建设步伐。今年年底前,完成其中的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化监管和婴幼儿配方奶粉、生鲜农产品、保健食品等电子可追溯。要加强“药安食美”共治平台的宣传、培训和推广,扩大使用范围。二是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市级要做好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启动;做好市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建设项目的收尾工作,争取早日正式运行。县级要继续推进农产品综合质检站项目,积极推动食品药品、农产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同时,要加强一线执法队伍快检工具的配备,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三是加强基层执法装备配备。在资金投入、资源配置等方面向县级、乡级倾斜,根据“够用适用、填平补齐”的原则,按照国家食药总局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标准,加强基层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重点强化执法车辆、执法装备和执法设施的配备,补上过去欠账,推进基层监管装备现代化。
(四)健全综合协调平台。一是在改革过渡期、体制磨合期,食安委和食安办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更要充分发挥。特别是食安办,不管是设在政府还是将来设到食药监局,综合协调职能都不能削弱,要用好这块牌子,充分发挥牵总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通报、风险会商、联合执法、督导检查、应急处置、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制度机制,搭建更多的协作对接平台,确保食安委成员单位协调联动。二是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同心协力、密切配合。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链条长,单靠一两家难以完成监管任务。即使在机构改革完成后,需要各部门配合的工作也很多。目前,机构改革还没完成,各监管部门仍要按照原来的分工认真履职尽责,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对食安委、食安办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农牧部门要把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商务部门要抓好畜禽屠宰和酒类流通环节监管,质监部门要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商部门要强化食品流通环节。哪个环节出了事,就要追究哪个环节的监管责任。。三是要加强行刑衔接。公安机关是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强大力量,去年我市公安机关就破获了不少大案,其中贾某某制售假冒“十里香”白酒案还被省政府食安办列入了十大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各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通过情况通报、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形式,畅通信息渠道,建立紧密联系,形成共同打击犯罪合力。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各监管部门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对于监管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公安机关要迅速介入,积极侦办,及早查处。对打击犯罪中反映的源头治理和日常监管问题,公安机关要通报相关监管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和日常监管,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违法犯罪发生。
(五)完善社会共治体系。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必须动员各方力量打“人民战争”。XX县在社会共治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各县(市、区)要注意学习总结。去年公众满意度调查之所以那么低,不光是监管上的原因,也与宣传教育、消费指引、诚信建设等方面还存在差距,没有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很大关系。今年这些工作一定要有所改观。一是要进行实在、具体、群众易接受的宣传。充分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用好微信、微博、“药安食美”平台等新载体,解读政策法规、传播科学知识,弘扬诚信道德,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教育格局。各类宣传媒体、宣传部门要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广告泛滥的现象,尤其不能让食品药品虚假广告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上出现。发现一起,要严肃查处一起,抓几个反面典型。市、县两级宣传部门作为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二是要加大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