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扩面提质,持续发展,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率
扩面提质今年要重点抓好两方面的工作:第一个方面是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缴存质量。现在县(市、区)缴存比例存有差距,最高的单位缴存比例达到15%,低的只有10%,差距不小。低于15%的县(市、区)要视财力情况,尽力提高财政开支单位缴存比例,不让干部职工个人吃亏。全市已经有14个县(市、区)财政做到了按月缴存公积金,但还有6个县(市)和渤海新区的港城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做不到,有的按季缴存、有的半年拨一次款,有的甚至一年缴一次。这不仅影响了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还影响了我们政府守法的形象。会上已将各县(市、区)财政人员缴存情况表印发,缴存比例低于15%和不按月缴存的县(市、区),特别是这两个方面都存在问题的县(市、区),会后要向县委、政府汇报,把这件事作为为人民服务的一个具体事情研究解决好。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调员工的缴存比例,提高企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水平。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欠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的追缴力度,确保应缴尽缴。第二个方面是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制。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而迅猛发展的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建制比例还很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重点在非公有制企业。各县(市、区)政府要研究政策,制定措施,在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缴存上下功夫。一是要求所有用人单位都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依法把落实公积金制度作为规范劳动关系的内容,规定所有单位必须为职工缴存公积金。二是用行政规章硬性要求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把公积金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内容之一列入职工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中不约定该内容的单位要进行处罚。三是把公积金制度实行情况列入企业的年度劳动、工商、税务检查内容,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是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执法检查,对未建立公积金制度和停缴、欠缴单位全面清理,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和业务指导,加大催缴力度,采取责任到人、定人定单位的绩效考核机制,确保公积金正常缴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每月通报一次各县(市、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制进展情况,通报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发各县(市、区)。没有按月缴存公积金的县(市、区),和财政供养人员单位缴存比例没有达到15%的县(市、区)也要一并通报。
以上两个方面是今年公积金建制扩面的重要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公积金管委会成员单位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抓出成效。一是县(市、区)政府要发挥好领导作用。政府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重要问题要及时提交政府会议研究,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干好政府应该干好的事。二是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上半年和下半年,市管理中心要联合工商、工信、质检等有关部门,对非公有制企业建制情况各检查一次,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落实。其他各部门也要带头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做好下属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工作,消灭行政事业单位建制空白点。三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发挥职能作用。工作谋划在前,谋划要实,措施要具体。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支持。
三、加强监管,严控风险,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
随着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的不断扩大,贷款总量的快速提升,住房公积金运行面对的风险也越大。再加上今年房地产市场形势的不确定性,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