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水平、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转变政府职能的重点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要把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通过“放”、“管”结合,进一步消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民间投资的潜力和社会创造力,全面释放改革红利。
(一)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去年以来,市政府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为突破口,下放、取消和调整了175项,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率达39%。但企业和群众办事依然存在多头跑、来回跑的情况,说明审批事项多、审批环节多、前置条件多、审核时限长的问题,仍未得到很好的解决。一要规范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中,已将监管事项清理出去,正在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县(市、区)非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管事项仍占到审批事项总量的一半以上,且多数为部门和地方利用 “红头文件”等对公民、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限制性规定。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清理和规范这两类行政权力放在优先位置,分步实施,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管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二要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权力清单是解决政府“乱作为”的问题,是政府权力的“瘦身”;责任清单是解决政府“不作为”的问题,是政府责任的“健身”。要公开晒权晒责,锁定各部门权力和责任事项的“家底”,实现流程清晰、权责明确,形成可公开、可考核、可监督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体系。三要下决心落实“两集中、两到位”。“两集中、两到位”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政府各部门、各审批单位要在内设机构数、科级职数与人员编制数“三个不突破”的前提下,不讲任何理由和条件,从服务发展出发,从服务民生出发,归并行政审批职能,成立审批科室,实行业务人员向审批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再向“中心”集中,并确保授权到位、人员入驻到位。对已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事项,要坚决杜绝“两头”受理,严禁行政审批权力“明进暗不进”、只减“数量”不减“内容”等现象的发生。
(二)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高效优质便民的服务体系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一要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各部门要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前置条件逐项进行梳理,明确设定依据,提出保留或取消意见及理由,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原则上一律取消。要本着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进一步减少各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要件,特别是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要件、属于事后监管内容而变为前置的要件、向一个部门重复提交的要件,要坚决予以取消。同时,对于保留的审批要件也要进行简化,方便申请人填报。北京现代沧州工厂项目之所以能够这么快的依法合规开工,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积极主动的服务工作,真正体现了高效率。在项目前期工作中,省直有关厅、局为也为项目建设提供了高效服务,省发改委在项目审批核准、国土厅在土地调规、省环保厅在项目环评等方面,打破常规、创新工作,从签约到开工,仅用3个多月的时间,就全部完成了所有手续。同时,国家发改委的三个司在备案、招标、审批、流程再造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创新工作,为项目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顺利开工,创造了良好条件。可见,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这个方面是大有文章可做的。二要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在完成前置条件清理的基础上,根据能简则简的原则,对原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要大力推行并联审批机制,逐一编制新的行政审批事项操作流程,一个申请事项涉及部门内部多项审批的,由内设行政审批机构合并审批;需多个部门提供相关意见的,由主审部门负责,书面征求其他部门意见。尤其在部门内部设立审批科,就是要改变过去一个申请事项涉及多个科室、多位分管领导,签批过程复杂、时间过长的情况。三要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体系。依托“三级服务平台”,逐级下放审批权限,规范便民服务事项,增强基层服务功能。要深入开展示范便民服务中心创建活动,打造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口式收费、一套制度保障的服务体系,实现“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