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房地产是不一样的,因为那是区域性的,规模很小。 我们已经知道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远远不是一本万利的好事,而是隐藏着让人触目惊心的巨大危机。所以,我们建议首先要对土地一级市场进行分解,比如工业用地的那一块是不是可以直接进入市场,让农民直接参与经营,让农民直接去供给,直接参与到工业化的过程中去?企业可以按年交土地的租金,不一定非要买断。这样地方政府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投资包袱不就化解了吗? 我们整体经济增长里面由于制度所导致的不良问题,不能靠行政打击和压制解决,那样的结果是要以土地市场一下子死掉,地方政府纷纷破产作为沉重代价的。 链接:台湾的土地制度改革 在台湾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起了重要的作用,为工业的快速发展积累了资本。而在农业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两次土地制度的改革,对台湾农业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一次土地改革是在1949至1953年间,在美国经济与技术的支持下,台湾当局进行了农业发展的改革。这次改革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实行农地三七五减租;第二阶段,举办公地放领,将公有耕地的所有权陆续转移为农民所有;第三阶段,实行耕者有其田。 第一次土地改革是土地分配制度的改革,目的是通过将土地分配到广大的农民手上,从而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增加农业产出,为工业发展积累资本。 1981年到1985年,台湾当局推行第二次土地改革,其核心是积极扩大家庭农场的面积,逐渐达到适当经济规模。主要内容有:第一,为实现扩大农场规模和专业化、机械化的要求,规定提供扩大农场经营规模之耕地贷款,以有志于农的自耕农为核心,贷给他们资金,从附近愿弃农的小农户处购买土地;第二,推行共同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三种经营方式,以此作为扩大农场经营规模的重要手段;在不影响土地所有权的条件下,组织农民扩大经营规模;第三,加速办理农地重划,将土地划零为整。 第二阶段的农地改革是台湾土地利用(或经营)制度的改革,其目的是解决小农户小规模经营造成农业低效率的问题,从而实现专业化、企业化和机械化的农业经营方式。 ================= 土地要素市场化与收益分享 在新时期,土地被征用已经成为农民利益流失最严重的一条途径,征地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已经影响到国家的安定和团结。目前,全国每年新增征地大约30xxxx亩左右,每年有200至30xxxx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全国失去土地、沦为三无状态的农民总数已经达到4000、500xxxx——远远超过下岗工人的人数!但是,虽然相关的讨论不绝于耳,土地制度的改革却一直处于胶着状态。 农村税费改革的同时,如何保证农民依法享受土地带来的合法收益,真正构建一个和谐发展的国家和社会,是摆在中国改革与发展道路上一道无法绕开的门槛。为此,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于2005年5月20日举办了土地要素市场化与收益分享研讨会,以期引起相关领域对土地制度改革的讨论。 □本刊记者王平 石小敏(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就中国的经济全局来讲,对外汇率是一个焦点,对内则土地是一个焦点。2003年,中央花了很大的气力把三农问题列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解决了减免农业税的问题。再加上粮价上涨,中央大概给农民的好处总值在千亿元以上,确实缓解了一些社会矛盾。我们在讲到和谐社会的建立,特别是讲到乡镇以下的治理结构的时候,会发现这里还缺少条件:就是没有土地作为经济支撑的平台,没有一个以金融作支持的要素流转和利益转移。很显然,县乡以下很多问题的解决,光有减免税是不行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韩俊做了调查,得出一个基本的数字:去年全国耕地减少总量是8xxxx公顷,进入建设使用的1xxxx公顷,其中的1/3、即近xxxx公顷进入拍卖,拍卖总价是300xxxx个亿,1xxxx公顷就应该是大约xxxx亿。那么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是怎么分配的呢?包括农民的补偿在内,只有2xxxx~3xxxx留在村一级;而各种各样的公司,主要是各种城市的建筑公司、土地储备公司、开发区外商投资公司等等,拿走了土地增值收益的大概4xxxx到5xxxx,最后就是城市政府拿走了2xxxx到3xxxx. 这个调查非常关键,它显示出全国一年中被转移的上万亿土地收益是如何被分配的。所以,土地问题实际上成了国内在决策讨论中各方利益博弈的真正焦点,也是中央希望解决的最重大的问题之一。 什么是土地资产 黄小虎(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规划院,中国土地协会): 土地资产与其他资产有许多重大的区别: 首先,土地价格不是自身价值的表现形式,它主要由地租所决定,是地租的转化形式。而地租的本质,是土地产权人凭借土地权利分享一份生产成果,属于社会分配范畴。 第二,资本利率变化,会直接影响地价的升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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