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一个。继续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建立救助制度。继续动员党政机关、沿海发达地区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事业。
(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动力源泉和制度保障。要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加快农村改革步伐,重点解决城乡分割、城乡之间要素分配不均、农村管理方式滞后等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城乡互动、平等发展的有效机制,着力建立要素合理配置、产品有序流动的市场体系,着力建立职能明确、运转高效的政府管理体制,全面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要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但改革任务还远远没有完成。要根据全部取消农业税后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围绕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积极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改革,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一是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要认真总结各地改革试点的做法和经验,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重点,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要精简人员和机构,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要创新事业站所运行机制,保证各项农业社会化服务正常开展。尤其要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稳定和强化基层兽医队伍,提高基层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二要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中央和省级政府要更多地承担经费保障责任。三要进一步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提高县乡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中央对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奖补办法。改革县乡财政的管理方式,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乡用”等改革试点。按照公共财政原则,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比重。
要统筹推进农村金融等其他各项改革。当前,农业发展资金短缺、农民和乡镇企业贷款难的矛盾相当突出,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十分重要而紧迫。要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农业农村信贷投放,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社区金融机构,培育小额信贷组织,发展农户资金互助组织。鼓励发展农村信贷担保机构。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加快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要完善粮食流通体制,建立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关系,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巩固和发展粮食市场化改革成果。要加快征地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占地规模,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努力解决好他们的长远生计。要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实现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省际互通,发展连锁经营和配送服务,确保农民能够买到物美价廉、安全可靠的消费品和农资产品。进一步发挥供销社在农村流通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要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并不意味着农民负担问题的自然消失。应当看到,现在加重农民负担的隐患没有完全消除,农民减负的基础并不牢固,甚至有一些地方农民负担以新的形式出现反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农民减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必须予以高度关注,认真研究对策。在深化农村改革过程中,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这项工作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放松。要把农民减负工作和加强财政对“三农”投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结合起来,探索建立新型的农村公共事业投入机制,确保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真正得到落实,务必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五)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尽快改变农村公共事业滞后的状况,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近些年来,我们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工作,现在应当也更有条件加快农村公共事业发展。要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增加投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明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
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要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两年内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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