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优质,执法工作更富成效。第二,增加执法投入。据调查,目前浙江省还有近一半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缺乏必需的装备,近8xxxx的地方缺少办案、农资质量监管等经费,直接影响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为此,一方面要加大对执法基础设施、设备的投入,配备必须的执法用车和摄像、录音、手提电脑等办案工具,浙江省农业厅也将加大力度,对执法用车和其它执法装备配备给予支持。市县也要增加投入,尽快改变装备缺乏、手段落后的被动状况,并保证执法用车真正用于执法业务,提高快速反应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增加执法办案、质量监管、农资信用建设、假冒伪劣农资处置等业务经费,确保执法工作有效正常运行。第三,落实好责任制。要建立健全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权责相当、职责明确的工作责任约束和追究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考评制度和行政职权、责任公示制度,把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权利与责任是相对应的,农资市场秩序出现问题,该管的没有管起来或者没有管到位,就说明管理力度不够,应承担责任。安徽阜阳的奶粉事件、黑龙江的种子事件等都是很好的例证。第四,抓好96323投诉举报电话的运行工作。在电信部门的支持下,2004年3月,浙江省农业部门开通了统一的“96323”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农业违法行为和农业生产事故的投诉举报,提供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通过这一电话,全省共受理投诉举报和咨询153xxxx,不仅使咨询得到及时回答,也成为发现农业违法案件重要线索的来源,如富阳市农业局在开通第2天,通过“96323”获得的重要线索,成功破获了一个饲料地下制假窝点。宁波市农业局根据线索,查获了一起假农药案。“96323”可以作为转变作风、提升执法快速反应能力的重要手段,由专人负责,快速处理,高效运行,真正使之成为“农资打假的帮手,农民朋友的靠山”。(三)以提高执法能力为主要目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随着改革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农业执法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上监管加强后,一些不法分子转入地下生产,违法手段越来越隐蔽、违法行为越来越多样、违法技术越来越高明;有的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误导消费者,给监管工作带来困难。因此,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第一,要建立精干的队伍。目前,浙江省360xxxx名持证农业执法人员中,还有部分为兼职人员,既搞执法又从事经营,不仅精力分散,而且影响了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为此,要严格把好进口关,根据农业部“在岗专职”的规定,对新进执法人员,严格审查把关,真正把素质强的人员充实到队伍中来。要对现有执法人员进行一次清理,对兼职人员特别是兼职从事经营人员,在2005年6月底前彻底分离,执法证件该收回的收回,如发现有违规执法的,要取消资格的坚决取消,对占用执法机构编制的坚决收回。第二,要确保政治过硬。行政执法工作性质决定了行政执法者手中掌握着国家赋予的行政管理权。要保证这种权力的正确行使,必须加强政治思想和道德建设。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决不能滥用权力枉法裁判,决不能将行政处罚作为创收手段。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心系“三农”,敬业奉献,培育一支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第三,要精通执法业务。要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尤其要加强上岗前培训,执法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同时,要加强知识更新,按照“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法律知识与操作技能并重”的要求,灵活多样地安排时间学习。浙江省农业厅将定期组织农业执法骨干培训。执法人员对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懂”,对行政处罚、复议、诉讼、赔偿、许可等“五大”行政法律和农业专业法律法规要“精”,真正成为能担当执法重任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第四,强化制度建设。从各地实践看,应建立五个方面的制度:一是办案制度,包括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听证、执法承诺制、重大案件集体审案、移送和上报备案制等制度;二是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工作守则、错案责任追究、保密、证件管理、学习培训和轮岗等制度;三是财物管理制度,包括收支两条线管理、票证管理、文书档案管理、执法设施管理等制度;四是监督与廉政制度,包括层级监督、内部监督和廉洁自律等制度;五是投诉举报受理和举报奖励等制度。要切实抓好制度落实,用制度规范和约束行为。(四)以处理好各方关系为主要基点,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农业行政执法既是农业工作的主要内容,又是整个国家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内外联手、协作共事”的要求,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一是正确处理法制机构和执法机构之间的关系。法制机构是农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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