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学发生了深刻变化,感性选择问题也通过不同的形式、从不同角度陆续地呈现在西方社会学的论著中,布迪厄关于惯习、实践感、实践的模糊逻辑,以及位置、资源和场域的论述,(布迪厄,1998)利奥塔关于从宏大叙事向具体叙事转变、普遍知识分子向具体知识分子转变的论述,(利奥塔,1997)吉登斯关于结构化行为的经验基础、身体活动在社会实践中的意义的论述,(吉登斯,1998)等等,都与我们这里讨论的感性选择有关,甚至是在讨论同一个问题。
20世纪80年代重建之后的中国社会学,本来应该一方面继承中国社会学前辈关于中国人社会行为感性特征的丰富论述,另一方面吸收当代西方社会学关于单纯理性选择理论的批判和对实践活动的感性因素的研究成果,对中国社会现代化或社会理性化不可逾越的感性选择问题给以进一步研究。可是这个关系中国社会现代化矛盾焦点和特殊症结的社会学问题却被当代中国社会学置之度外。我们虽然对社会结构转型、社会分层变迁和社会制度改革与创新等重大问题做出了深入思考,也取得了丰富理论成果,然而我们如果不把这些研究进一步推及中国人的感性选择行为研究,那么可以说,我们仅仅抓住了中国社会转型的结果,而没有抓住产生这些结果的行为。
中国社会转型的结果与西方社会转型的结果不会有太大的区别,因为我们确定的现代化目标与西方基本上是相同的,并且,2xxxx年的改革开放历程总体上是在我们确定的目标的导引下展开的,所以,我们同西方社会在现代化结果的性质和表现形式上应当是基本一致的。
这种结果的一致性使我们沿用西方社会学研究中国社会转型某些问题具有可行性。但是,虽然我们在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制度化和阶层分化等社会转型的结果上同西方具有一致性,我们产生这些结果的行为过程却一定是有别于西方社会的。因为我们是在一个与西方不同文化传统、不同社会条件下,用不同的行为方式来实现现代化目标的。这或许用“殊途同归”来概括比较恰当。
于是,我们可以进一步做出的推论是:我们应当用有别于现代西方社会的视角和方法来研究中国社会转型的实现过程。在我看来,首先不应当仅用现代西方社会学的客观性视角来研究中国社会转型过程。因为我们认为,中国社会转型是一个选择过程,特别是以感性选择为主流的选择过程,这就意味着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不仅不是单纯物质现象的客观性,而且也不是作为不可更改的必然趋势的客观性。必须把中国社会转型看作一个以感性觉醒为基点的自我意识、自我抉择过程,能够对这种过程给予比较恰当解释的不是实证社会学的客观结构论,而是充分承认主观建设性的建构论,并且不是仅仅承认理性作用的单纯理性建构论,而是同时承认感性积极作用的双向建构论。
其次,应当充分发挥社会学在中国社会结构转型中的理性建构作用。如果我们承认中国社会转型是理性选择和感性选择的双向选择和双向建构的过程,尤其是承认感性选择是中国社会选择行为的主流,那么就应当重新审视中国社会学在中国社会转型中的作用。社会学的思考与解释无疑是理性的过程,并且应当说是理性的选择过程。社会学的理性选择也应当看作社会选择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社会学是从经验事实出发关注社会进步与秩序的学科,社会学的理论直接同人们的选择行为特别是感性选择行为发生联系,如同利奥塔和布迪厄等人所言,社会学的话语比其他学科对社会生活更具有参与性,因为社会学作为经验的实践性的学科,它的理论在人们的感性行为过程中都能找到原型,因此可以达成理论与实践的直接接触,发生直接的社会作用。社会学的理论也是社会学家在特定的位置或社会条件对社会做出的理性的选择性解释,社会学不仅应当让自己的解释影响其他学科的理性解释,而且也应当让自己的解释能够影响到广大基层社会成员的感性选择。这样,社会学就会在社会生活的主观与客观的双向建构中,积极地发挥自己理性选择的建构作用。
再次,中国社会学应当努力争取“从庭院走向堂奥”。这是费孝通半个多世纪前提出的愿望,今天我们似乎看到了这个愿望可以实现的曙光。在费孝通看来,各门学科是从社会生活的不同角度研究各种社会制度的,因此各门学科抓住了不同的社会制度。社会学在各种社会制度纷纷被其他学科抓走之后,不得不从堂奥退向了庭院,逐渐地成为边缘化学科。要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