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明确了公安、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职责,加强了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或安监)牵头,部门紧密配合,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机制,成立联合执法小组,配备远距离烟花爆竹检测仪,共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二)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十一•五”时期,首次对现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完成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通过第一轮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依法关闭、转产、搬迁了16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闭45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到xx年底,全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分别为1057家和29111家,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分别为80家和205家(已扣除成都市正在关闭的14家生产企业),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分别有12家和18家。烟花爆竹行业已步入“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发展阶段初期。
(三)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
“十一•五”时期,各地各企业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尤其是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关于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的两个《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推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重点企业基本建成了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生产纳入了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了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建立了安全生产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了实处。各地、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基本形成了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三结合”的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工作机制,有效地防止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使我省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在每年“百安活动”期间,省局都对危化、烟花爆竹“百安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并要求各市州结合实际,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三项行动”,有效的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元旦”、“春节”、“两会”、“国庆”等敏感时期危化、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省局都要安排部署节前检查、节后复产验收和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各市州对春节“禁改限”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设、分散经营,避免了在人员密集区和易燃易爆场所布点,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条件及安全距离的现场审查。针对省内外接连发生烟花爆竹较大事故的问题,xx年11月,省局在成都召开了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紧急会议。通报了全国、全省烟花爆竹的安全形势,部署了烟花爆竹进入产销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对加强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认真督导,把检查落到实处。按照省局的部署,在各企业自查、各地区检查的基础上,省局每年都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赴重点地区开展检查督导。xx年以来,省安监执法总队在全省开展了“危化、烟花爆竹安全保护装置专项监察执法行动”和“危化、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监察执法行动”,重点对中央在川、省属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建设项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省挂牌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以及近年发生过死亡事故的企业开展专项监察执法。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某家(次),查处各类安全隐患3383条,调查处理信访举报20起;责令停产停业3家,暂扣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照1家,对7家违法违规企业实施经济罚款54.32万元。三是组织专家开展行业检查,解决技术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我们依托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危化、烟花爆竹分会,组织专家,开展了行业安全检查,既排查企业的安全隐患,又解决一些企业的生产技术问题。起到了既为政府分忧,又相互取长补短、交流经验的作用。xx年至xx年,省局每年都依托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危化、烟花爆竹分会,组织行业的专家开展检查。xx年组织了4个专家组,对全省的氯碱、合成氨、工业气体、磷化工行业的37户危化生产企业进行了交叉检查,帮助企业解决189项技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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