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发展,才能实现健康发展、稳定发展、持续发展。协调发展,必须坚持正确处理好主业辅业共同发展前进的关系,必须加强领导,必须规范管理,必须全力支持,必须加强调控,必须严明纪律。
3.明确任务,强力推进
按照路局确定的辅业发展的总体思路,要抓紧推进十项工作。
——理顺体制,明确权责。确定我局以“辅业资产管理机构—专业公司、区域公司(分中心)—子(分)公司”为辅业管理基本结构。济南铁路局多元经营发展中心为全局辅业资产管理机构,根据路局授权,作为全局辅业出资人代表,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经营管理者和安全监管四项职能。在济南、青岛、徐州建立区域公司和区域管理中心;路局直属公司逐步整合过渡为专业公司。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是经营管理责任主体,承担企业法人责任,负责经营开发、创岗创效、业绩回报、确保安全和队伍稳定。
——完善辅业重组。以理顺体制、明确权责为基础,推进辅业重组后续工作。已经实施重组的企业,必须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清晰界定主辅资产界面,实际反映辅业资产经营效益;清晰界定辅业经营范围,杜绝违规经营;清晰界定主辅从业人员,解决“混岗”问题。按照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的要求,探索深化辅业资源整合和资产重组,精简管理层次,减少法人数量。打造“龙头”企业,扭转“小散弱”现象,推动多元经营从分散型向集约型经营转变。积极稳妥推进工附业单位重组整合,加大路局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困难企业尽快脱贫解困。
——创新管理机制。按照市场经营的要求,转变观念,创新机制。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以经营业绩考核为核心的经济责任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机制、主辅联劳协作机制、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稳定的责任机制和适应市场的用人、用工、分配机制。
——强化基础管理。重点是强化财务管理,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控制经营成本,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强化资金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法制建设,依法治企,杜绝经济纠纷和不良债权、债务。规范经营行为,杜绝违规经营和路风事件。强化基础建设,提高装备和资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规范业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铁道部、路局关于主辅业务划分的规定,规范辅业企业经营范围,实现归口管理。全面清理各类对外投资,对依靠我局资源、政策经营的项目必须由我局辅业控股。
——加强政策支持。在运力资源配置、经营资产配置、局内建设市场、物资采购处置市场和技术市场对辅业企业实行优先政策。落实各系统、各站段支持辅业企业发展任务和责任,强化对支持辅业、完成辅业联挂指标的激励约束。
——强化宏观调控。发挥路局的资源配置主导作用,对各类经营资源实施动态调控,提高辅业创岗创效能力,确保辅业持续协调发展。
——实施政策支持与效益回报挂钩考核。对辅业企业运输代理、工程施工、物资供应、资产投入、技术保证等所有政策支持和局内市场全面实行资源投入产出效益考核,收取效益回报。
——全方位落实领导支持辅业发展责任。各单位、企业党政主要领导是做大做强辅业、实现创岗创效的第一责任者。路局各部门主要领导必须义不容辞地把支持辅业发展作为本职业务,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定期述职考核。各运输站段党政主要领导与该站段相关辅业企业领导为该企业发展的共同责任人,其工作业绩评价与支持辅业发展实绩挂钩,辅业企业经营效益与站段分配总量刚性挂钩。对经营不善、效益下降的企业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者调整工作岗位,不得担任原职级职务。各级党政工团组织,必须把支持辅业发展作为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发挥作用的重大职责,落实责任、自觉融入,保证干部职工队伍稳定。
——强化纪律约束。进一步规范和清晰主辅业务、资产和人员界面,坚决服从路局资源整合、人员安置和宏观调控。严禁向局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转移铁路经营资源和业务。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4.拓展市场,完成任务
全局各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决定》的精神和要求,不等不靠,立即行动,迅速制定落实《决定》各项要求和任务的具体措施,突出操作性、针对性、约束性,确保把《决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抓住以下重点项目,迅速拓展市场,争取主动,早获实效。
一是全力推进大客户战略。集中力量建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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